
南财智讯1月8日电,东方明珠公告,公司股票于2026年1月7日、1月8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经公司自查并书面问询控股股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各项业务推进平稳有序,不存在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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